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 > 正文

“对等关税”落地,博弈仍将继续

“对等关税”落地,博弈仍将继续

“对等关税”落地,博弈仍将继续

  作者:肖利娜/F3019331、Z0013350/

  一德期货宏观分析师

  要点速览版

政策:美对华加征34%(叠加现有关税至54%),越南46%、印度26%等,4月9日生效;豁免钢铝、汽车零件及美墨加协定国,旨在倒逼制造业回流,但或加剧全球贸易风险。

对华冲击:若全面实施,对美出口或降13%(保留豁免)至55%(豁免取消);中性预期出口降5%-6%,拖累名义GDP约4%。美对华机电、纺织依赖仍存,缓冲部分压力。

供应链扰动:东南亚高关税削弱成本优势,但转出口占中国总出口不足1%,短期影响有限。

展望:极端情形下出口或降超11%,名义GDP潜在损失7%,但谈判窗口尚存;产业转移周期长,中国中间品地位稳固,长期冲击可控。

结论:短期压力显著,供应链韧性+谈判斡旋或缓解实际冲击,关注豁免及产业替代动态。

  推荐阅读:特朗普2.0关税“风暴”,中国出口“驶向何方”?

  1

  “对等关税”政策主要内容及目的

  当地时间4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两项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宣布对贸易伙伴设立10%的“最低基准关税”,并对部分国家征收更高关税。

  具体差异化税率包括:中方34%、越南46%、印度26%、欧盟20%、印度尼西亚32%、柬埔寨49%、日本24%、韩国25%、泰国36%、瑞士31%、英国10%等,相关措施将于2025年4月9日正式生效。

  考虑差异化税率是基于各国对美国商品的实际关税水平和非关税壁垒综合计算,考虑了增值税问题列入“非关税壁垒”部分,所以要比我们仅基于实际关税水平的计算结果要高很多,加征幅度也较大。同时,此次“对等关税”中,豁免条款钢铝制品、汽车零部件、药品、半导体、木材等商品不受对等关税影响,加拿大和墨西哥符合《美墨加协定》的商品继续豁免。特朗普此举旨在通过差异化的“对等关税”倒逼制造业回流美国,扭转美国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解决产业空心化问题。但在特朗普关税1.0时期证明,靠关税并不能成功缩小贸易差距。而且美国的关税政策可能导致广泛的全球贸易中断、物价上涨与生活水平下降,美国或面临真正的经济衰退风险。

  2

  对我国出口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从对我国经济和出口的影响上看,此次对中国征收的关税是在现有20%关税的基础上征收,意味着对中国的实际关税税率为54%,总体超过我们之前的中性预期。在对我国出口的总体影响上,根据世贸组织测算,2023年美国对我国进口商品平均关税为19.3%,美国对我国累计加征54%关税将导致我国对美出口增长下降69.6%。考虑我国对美出口结构的变化和剔除“特殊交易品”影响后,我国对美国出口关税弹性略降至1.8,则加征54%关税将导致我国对美出口增长下降65.9%。而近两年来,我国纺织、机电产品对美进口份额逐步稳定,美国对我国相关产品仍维持着较高的进口依赖。考虑关税豁免的影响,关税全面提高至54%,预计将导致我国对美出口下降13%;若关税豁免全面取消,在关税全面提高54%的情况下,预计将导致我国对美出口下降55.11%。

  此次美国“对等关税”更加注重对全球供应链的影响,加征关税幅度较大的主要在东南亚国家。而越南、印度作为东南亚地区最具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国家,是我国主要的产能出口国,美国对其加征关税,也将间接对我国总体出口产生影响。此次美国宣称对越南加征关税46%、对印度加征26%,使得劳动力成本优势难以对冲关税增加成本,但根据历史上我国产业转移影响的出口占比情况来看,两者转出口合计占我国总出口的比重或不足1%。考虑产业回迁的条件但由于产业转移周期较长,短期看,美国对第三国加征关税对我国出口总体影响较为有限。

  3

  总结与展望

  综合特朗普2.0关税政策的逐步实施,从对我国出口的直接与间接影响可以得出,特朗普全球关税政策对我国的短期冲击大于长期影响。若美国对我国再度全面加征34%关税落地且对他国加征对等关税均全部实施的极端悲观情形下,我国出口预计将面临11%以上的降幅,对名义GDP的潜在影响将超过7%。但鉴于当前我国制造业仍有较强相对竞争优势及美国制造业对我国中间产品尚存较大依赖的条件下,预计短期内特朗普对我国再度加征34%关税在4月9日最终落地前还存在谈判的余地,中性情形下预计特朗普此次加征关税对我国出口影响约在-5%至-6%,对名义GDP的拖累约在4%左右。

  编辑:王舟青

  审核:寇宁/F0262038、Z0002132/

  复核:何牧

  报告完成日期:2025年4月3日

  交易咨询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2〕38号

  免 责 声 明

  本研究报告由一德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德期货”)编制,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证监许可〔2012〕38号)。

  本研究报告由一德期货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无意针对或打算违反任何国家、地区或其它法律管辖区域内的法律法规。未经一德期货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引用、转载、发送、传播或复制本报告。

  本报告所载内容及观点基于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信息或实地调研资料,仅反映本报告作者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但一德期货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均不作任何保证,且一德期货不保证这些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中的信息以及所表达意见,仅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交易、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一德期货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作出任何担保,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材料而导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服务对象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

“对等关税”落地,博弈仍将继续

相关文章:

文章已关闭评论!